深圳大学论坛|文山湖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(开放注册)
搜索
查看: 37486|回复: 2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深圳大学——《新生入学须知》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发表于 2012-5-7 16:05:5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一、入学费用
    1.学杂费
    ●学费(按学期缴交):
    传播学院、建筑系、城市规划系(含广告学、传播学、新闻学、建筑学、城市规划专业):3500元/学期;
    艺术设计学院、师范学院艺术系〔含艺术设计、工业设计、服装设计与工程、动画、表演(设音乐表演、播音与主持、影视戏剧、舞蹈、学前艺术方向)、美术学专业〕:4500元/学期;
    高尔夫学院〔工商管理(高尔夫管理)专业〕:6250元/学期(含训练费3500元/学期);
其他院系、专业:2750元/学期。
    ●住宿费(按学期缴交):
    住宿费350—750元/学期,新生入校后按其实际住房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。
    ●军训费:
    军训费共340元,其中:军训用品费190元,军训伙食费150元(10天×15元)。
    军训用品包括棉被、蚊帐、竹席、军鞋、毛巾、水壶、饭盒共七件,军训结束后归个人所有,新生来校不必另带上述物品。
    2.其它自备费用:
    ●伙食费每月约400元至600元;
    ●水、电费按每学期学生实际使用额度付费;
    ●第一年教材费约需300元;
    ●深圳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费用75元/人/年,首次参保制卡费20元/人。
    ●身份证照相费25元(一版9张)或30元(两版18张)。
    3.华侨与港澳台地区学生各项收费标准及自备费用标准同上。
    4.面向新疆喀什地区招收的定向师范生免交学费和住宿费。
    5.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享受全额奖学金(学费与住宿费全免)。

2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5-7 16:07:39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轩宇 于 2012-5-7 16:13 编辑

二、奖助学金与勤工俭学:

     1.奖助学金:

     (1)国家奖助学金:根据国家、省市的政策和文件精神,设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。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/人/年,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/人/年,国家助学金2000元/人/年;

     (2)学校奖学金:

     由学校设立。特等奖5000元/人/年,一等奖3000元/人/年,二等奖1500元/人/年,三等奖800元/人/年;

     (3)社会奖、助学金:由社会捐赠设立。在校、院两级设有杨叔子院士奖学金、好日子奖学金、永亨银行奖学金、慈文新生奖助学金等二十多项。其中好日子奖学金每年100万元,奖励100人,每人10000元;

    2.新生奖学金:

     由学校设立,用于奖励以下新生(不含单考单招、定向、预科、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特殊类考生),每人10000元(用于缴交学费):

     (1)高考文化课总分(不含附加分)超过考生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文科类、理科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(或标准分80分)及以上的新生;

     (2)在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录取的文科类、理科类最高总分(不含附加分)的新生;

     (3)同时符合以下二个条件的美术类、音乐类新生:

     ①校考专业成绩(如无校考则按省统考专业成绩)为录取新生中分省分专业最高分;

     ②高考文化课总分(不含附加分)超过考生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美术类、音乐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(或标准分80分)及以上;如美术类、音乐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批次则超过美术类、音乐类本科线80分(或标准分110分)及以上。

    3.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:

     (1)按国家、省市有关规定,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,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/人/年;

     (2)设有勤工助学岗位,同等条件下,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。
3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5-7 16:31:42 | 只看该作者
特别提示:
   
1.按国家招生规定,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,凭《深圳大学录取通知书》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来校报到,办理入学手续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来校报到者,必须于报到日期前向深圳大学教务处提交书面报告及所在街道、乡镇(或原单位)的证明,办理请假手续。请假须经教务处批准,假期一般不超过一周。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后逾期者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(教务处学籍室咨询电话:0755-26536174,办公地点:办公楼219-5室)
    2.学校已在新生的校园卡内预充了人民币20元,新生报到当天,可到学校的任何一间学生食堂刷卡用餐。
    3.为确保宿舍内人身财产安全,根据《深圳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》规定学生宿舍禁止使用或存放煮食(煮水)类设备、电冰箱和洗衣机等电器。请勿携带大功率电器入住宿舍。
    4.为保证校内交通安全,禁止学生在校内驾驶机动车辆,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。


附: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电话:


部门电话地址
招生就业办公室0755-26536235师范学院A座办公区413室
学生会(接站安排)0755-26733126,26537121学生活动中心
保卫部户证室(户口迁移)0755-26534963学生宿舍区篷莱客舍一楼
学生部(助学贷款政策)0755-26537142行政办公楼六楼
校医院(新生体检)0755-26537182,26534711校医院
教务部学籍室0755-26536174行政办公楼219-5室
学生公寓管理中心0755-26537141凌霄斋112房

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30
【其中大运会深圳市公众假期(8月11-14日,8月22-24日)以及周六、周日放假】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(开放注册)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访问本页请
扫描左边二维码
         本网站声明
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,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!
站长电话:0898-66661599    站长联系QQ:7123767   
         站长微信:7123767
请扫描右边二维码
www.jtche.com

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深圳大学论坛|文山湖论坛

GMT+8, 2024-5-3 19:33 , Processed in 0.086981 second(s), 15 queries .

Powered by 校园招聘信息---重庆爱这代科技有限公司

© 2001-2020 深圳大学论坛|文山湖论坛校园招聘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