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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大学法学院概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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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20 17:11:33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,与深圳大学同步发展,是国内较早设立的法学类院系之一,曾由中国人民大学骨干教师帮助组建。1997年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。著名法学家高铭暄教授和李泽沛教授、董立坤教授等都曾先后担任法学院(系)领导工作。
    依靠和发挥地处深圳特区、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,经过多年的发展,法学院已经成为以法学为主包含社会学(社会工作)教学和研究,并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教学科研单位。已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五千余名法律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。目前作为深圳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,在校本科生2057人、各类研究生507人。
   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82人,其中专任教师67人。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8人、副教授32人、讲师17人。近半数教师曾分别在世界知名大学留学、进修和交流。另外,学院还常年聘请有外籍法律专业教师任教。学院教师现有19人(次)任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的理事以上职务,12人任广东省各类法学研究会的会长或副会长;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,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,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人,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。
    我校法学专业先后获得广东省名牌专业和特色专业。我校国际法学科是广东省重点学科。目前学院除军事法学外,在其它二级法律学科都形成了良好的教学和研究梯队。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全部的法律专业硕士点。具体包括: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,国际法学科获得了硕士学位授予权,已连续招收培养了13届硕士研究生;经济法学、刑法学、宪法行政法学三个硕士点于2006年经批准设立和招生;2007年学院开始招收在职法律硕士(JM)和法律硕士(非法学)研究生;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招收法律硕士(法学)研究生;2010年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审批同意,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,涵盖了全部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。目前拥有院内硕士生导师49位,校外兼职导师53人。已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656人,累计获得硕士学位者149人。
    2009年7月,全国重点研究基地—“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”成立,这是目前国内唯一的专门研究基本法的学术机构。2011年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首次设立的“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”。同时法学院还拥有七个校级研究机构(包括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、知识产权研究所、弱势群体保护研究中心、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、国际经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、仲裁法研究所、空间政策与法律研究所)。
    我院教师近五年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、《中国法学》等各类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500多篇;出版学术专著20多部。2005-2009年承担100多项(仅统计排名第一者)各级各类科研项目,项目经费累计签约总额折合人民币539.4万元,其中国家社科和自然基金项目(含重点)8项、教育部和司法部等省部级项目31项、国际合作项目4项、深圳市等地方政府和其他项目24项、校级项目37项。目前已有我院教师主持的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为优秀。近五年还获得司法部、广东省、中国法学会等颁发的各类科研奖励30多项。
    依托省级名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和优秀的师资队伍,我院教学质量不断提高,学生报考率和就业率均获得社会广泛赞誉。我院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优势如下:
    培养目标明确,教学资源优良。选修课多、实践性课程多。校级精品课程几乎涵盖了所有法学基础课程。双语课和专业外语课受到广泛重视。聘有外籍教师常年开设多门全外语讲授的专业课。努力实现培养“素质好、基础好、上手快、转型快的事业骨干和创业创新型人才”的办学目标。
    注重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创新。旁听法院庭审、假期社会调研、双休日社会实践、学生法律援助活动等已常态化。学生均须完成为期3个月的专业实习。建立稳定实习联系单位28家,其中10家已签订了长期实习基地协议。聘请知名学者开设系列“学术讲座”。聘请实务界人士主讲的“法律实务精英论坛”已经课程化。教师辅导与学生读书报告相结合的“小经典精读”活动颇具特色。担任兼职律师的教师集体开设的“法律实务实训课程”深受欢迎。组建由校友、家长、法律实务界代表等多方组成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,开创了本科教学监督管理的新举措。
    就业、司考、出国深造及各类大赛成绩喜人。统计数据表明,2005届-2009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8.9% 。学生每年在国际专业大赛中均有获奖,其中在第八届JESSP国际法模拟法庭赛(中国)大赛中,我院学生代表队获得全国冠军。本科生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稳步提升,2009年达到22 % ,居全国同类学校前列。在全国大学生“挑战杯”比赛中曾获得省级二等奖、三等奖多项,校级特等奖两项,一、二、三等奖多项。每年还有众多的毕业生到港澳及国外知名大学继续攻读研究生,其中2009年人数达到约60余名。
   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硬件设施完善。学校拥有独立的法律图书专馆,学院拥有可容纳30人的电子信息阅览室。截止2010年5月统计,学校馆藏中外文法律类图书20.4151万册、中文期刊90(种)、外文期刊12(种)、电子数据库56(种)、中文电子期刊88(种)、外文电子期刊638(种)。学院建有300多平方米的法庭科学实验中心,仪器设备总值417万元(截止2010年5月统计);学院还有设备齐全并可容纳350人的模拟法庭等教学设施。
    经过长期不懈的建设与发展,院领导班子带领全院教职工在办学规模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学生培养质量和专业特色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,大批优秀毕业生成为特区法制建设、经济建设的骨干中坚。法学院已成为深圳经济特区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。
 

[法学院现任领导]

院长:黄亚英

党委书记:杨献军

副院长:邹平学

副院长:曾月英

党委副书记:阮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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